
本公司内部稽核为独立单位,直接隶属董事会;除在董事会例行会议报告外,并每月或必要时向董事长及独立董事报告,且列席公司定期性董事会并做稽核业务报告。
本公司依据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期局颁布之「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以下简称「处理准则」)第11条规定,设置隶属董事会之稽核中心,稽核中心组织结构如右:
主要在于协助董事会及管理阶层检查及复核内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营运之效果及效率,并适时提供改进建议,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续有效实施及作为检讨修正内部控制制度之依据。
稽核工作系依据已辨识之风险拟订年度稽核计划并经董事会通过后执行,以提供管理阶层内部控制功能运作状况,并实时提供管理阶层以便其了解已存在或潜在缺失的另外管道。


A、包括各项循环查核及依法规规定每月或每季甚至每年至少应稽核之项目,并经董事会通过年度稽核计划。
B、依年度稽核计划时程确实执行,检查公司内外作业程序并作成稽核报告,针对检查发现之缺失及异常事项,应据实揭露于稽核报告,并于报告呈核后加以追踪,以确定受稽单位已实时采取适当之改善措施。
C、于例行性董事会进行稽核报告执行状况,若有缺失及异常事项做后续追踪并呈报董事会追踪改善情形。
D、于每年2月底前申报前年度稽核计划执行情形。
| 稽核频率 | 说明 | 内容 |
|---|---|---|
| 每年至少一次 |
依「处理准则 | 资通安全检查、薪资报酬委员会运作之管理、审计委员会运作之管理、董事会运作之管理、取得或处分资产、财务报表编制流程之管理、对子公司之监督与管理、关系人交易之管理、法令规章遵循事项。 |
| 自行列入 | 预算之管理、个人资料保护之管理、负债承诺及或有事项之管理、财产之管理、股务作业之管理、财务及非财务信息之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人制度之执行、印鉴使用之管理、票据领用之管理。 | |
| 视公司营运 | 研发循环、不动产厂房及设备循环、投资循环、薪工循环、融资循环、生产循环、采购及付款循环、销售及收款循环、计算机化信息系统处理。 | |
| 每季至少一次 | 依「处理准则」 | 背书保证及资金贷与他人 |
| 每月至少一次 | 依「处理准则」 | 衍生性金融商品 |

本公司依据「处理准则」规定,每年至少办理自行评估一次,由稽核中心复核各单位及子公司自行评估报告,并同稽核中心所发现之内部控制缺失及异常事项改善情形,以作为董事会及总经理评估整体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之主要依据。

本公司秉持永续经营之原则,各部门单位在执行业务时均需恪遵法规,并遵循公司订定之道德行为准则,部门主管亦随时关注与搜集与部门内相关之法规,并透过定期会议进行倡导。为强化同仁法治概念,公司未来将进行一系列课程讲座,以公司治理、劳动人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健康职业环境及社会责任为目标,随时进行与公司运作相关法规的符合性及修正相关文件、进行风险管理或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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